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國內首宗高院審理互聯網反壟斷案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26 日將審理中國《反壟斷法》出台 6 年來,首宗由最高院審理的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 360 控告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迫裝有 360 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 QQ 軟件,導致大量用戶被迫刪除 360 軟件,要求騰訊就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賠償 RMB$1.5 億元。

  案件源於 2010 年騰訊推出類似「 360 安全衛士」的安全軟件「 QQ 電腦管家」,並且以自家的 QQ 通訊軟件升級時默認捆綁的方式作出推廣, 360 則推出「 360 扣扣保鏢」反擊,並以保護 QQ 用戶的安全,包括阻止 QQ 查看用戶隱私文件、防止木馬盜取 QQ 以及給 QQ 加速,過濾廣告等功能作賣點。

  其後,騰訊宣佈在裝有 360 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 QQ 軟件,強迫用戶必須卸載 360 軟件才可登陸 QQ ,最後在中國工信部調停下騰訊恢復兼容 360 軟件,兩公司分別向用戶致歉,但兩家公司將戰場轉至法庭,騰訊首先在註冊地廣東起訴 360 不正當競爭,其後 360 對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提起反壟斷訴訟。

  廣東省高等法院在一審判定騰訊強迫用戶刪除 360 軟件,屬於限制交易行為,但由於法院同時認定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因而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最終,廣東省高院駁回了原告 360 的全部訴訟請求, 360 決定上訴至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由於案件是中國《反壟斷法》出台 6 年來首宗由最高院審理的互聯網反壟斷案首例,其判決對國內互聯網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

Te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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