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CitiBank] 利苑獨家優惠(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利苑HK$200現金劵優惠
利苑HK$200現金劵優惠

  由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憑指定Citibank信用卡於利苑消費滿HK$2,000,可享HK$200利苑現金券。


於利苑單一淨簽賬額(HK$) 利苑現金券(HK$)
$2,000 或以上 $200


備註 :
  • 優惠只適用於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發行之Citibank Ultima Card、Citi Prestige信用卡及Citibank PremierMiles信用卡客戶。
  • 優惠只適用於利苑酒家的香港分店。
  • 現金券將於有關簽賬之交易日的兩個月內寄到主卡客戶之通訊地址。
  • 現金券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商戶查詢或參見現金券上之條款及細則。
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推廣期由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包括首尾兩日) (「推廣期」)。所有合資格單一淨額簽賬(以交易日計算,定義見條款13) 必須於推廣期內進行。
  2.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所發行之Citibank Ultima Card、Citi Prestige信用卡及Citibank PremierMiles信用卡 (「認可信用卡」)之客戶(「客戶」)。當簽賬系統不能處理個別信用卡類別時,利苑酒家(「商戶」)可能會不接受有關認可信用卡,詳情請向商戶查詢。
  3. 客戶須以認可信用卡於推廣期內簽賬方可享優惠。
  4.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優惠。
  5. 此推廣只供客戶作消費交易及簽賬使用。分單交易恕不接受。如有任何舞弊/欺詐成分,花旗銀行保留權利直接由有關之信用卡賬戶扣除於此推廣所獲之獎賞的金額,取消客戶參與此推廣之資格,及 / 或暫停有關信用卡賬戶而毋須另行通知。
  6. 優惠須受貨品或服務供應、賬戶審查及批核、依花旗銀行及商戶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圖片、產品資料及價錢只供參考。
  7. 客戶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單一淨額簽賬之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文件。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保留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其他文件或證據的權利,以作核實。所提供之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其他文件或證據將不獲退回。
  8. 於整個推廣期及現金券回贈期間,客戶有關之認可信用卡賬戶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合資格獲取現金券回贈。
  9. 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商戶負責。
  10. 花旗銀行及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利苑全年優惠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於推廣期內,客戶憑認可信用卡於利苑酒家的香港分店合資格單一淨額簽賬滿HK$2,000或以上,可獲享HK$200利苑酒家現金券(「現金券」)。
  2. 合資格單一淨額簽賬只包括所有以認可信用卡於利苑酒家的香港分店在同一張單據正本內的最後已誌賬之簽賬淨金額,所有折扣扣除的金額及現金券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入單一淨額簽賬內。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購買現金券、任何利苑酒家的海外分店(所有中國內地及澳門分店)、未誌賬/取消/退款/僞造/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此推廣。
  3. 現金券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商戶查詢或參見現金券上之條款及細則。
  4. 有關簽賬如獲花旗銀行核實後確認為合資格獲取現金券,有關現金券將於有關簽賬之交易日的兩個月内寄到主卡客戶之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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