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是一個統稱,其中包括十二個中氣和十二個節氣,中氣和節氣相間地排列。從春分起十二個中氣分別是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和雨水,分屬於十二個以地支排列的月份(圖一)。 春分後的節氣是清明,其後的節氣依次是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立春和驚蟄。
圖一: 回歸年、朔望月和二十四節氣
節氣劃分
冬至,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二十四節氣”與“十二月建”是干支歷的基本內容,它在上古時代(或遠古)已訂立。古籍載,天皇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二十四節氣”是干支歷中表示季節、物候、氣候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
上古時代以北斗鬥柄頂端的指向確定“二十四節氣”。
干支歷將一歲劃分為“十二辰”(十二月建),“建”代表北斗鬥柄頂端的指向,鬥柄旋轉依次指向“十二辰”。
在傳統文化中,干支時間與方位以及八卦是聯繫在一起的,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鬥柄是從正東偏北(寅位,後天八卦艮位)為起點,經南、西、北旋轉一圈,為一週期。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鬥柄指向正北的“子”位時為冬至節氣。
西漢時,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文獻《淮南子·天文訓》。漢武帝時期,將二十四節氣吸收入《太初歷》作為指導農事的曆法補充,採用“平氣法”(即平均時間法)劃分節氣。
“平氣法”用測影確定黃河流域的日短至作為冬至日,將冬至與下一個冬至之間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稱為“中氣”,再把相鄰“中氣”之間的日期等分,稱為“節氣”;平均每月有一個“中氣”與一個“節氣”,統稱為“二十四節氣”。
“平氣法”是時間平均法,每個節氣間隔時間約15天,計算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運動快慢不勻。“平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冬至,終於大雪。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一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一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但排序仍習慣上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
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所以二十四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太陽運行至黃經270°時為冬至點。
二十四節氣與黃道十二宮
跟二十四節氣相似,古代的黃道十二宮亦是以春分點為起點而把黃道分為 12 等份(圖二),因此占星學中十二星座的開始及結束日期或其前後一天必定是二十四節氣中的中氣。
圖二: 二十四節氣和黃道十二宮
註: 十二星座對應的黃經度是在二千多年前定下的,由於地球自轉軸的擺動,現在觀測到的星座位置與黃經度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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