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名與字


  現在我們的姓名,一般只有姓和名。但古時習慣,是既要有“名”,又要有“字”。

  古人先有名,後有字。舊說嬰兒出生三月,由父親命名。男子二十歲成年,舉行冠禮時取字;女子十五歲,舉行笄禮時取字(“笄”音“雞”,乃古代女士束髮用的簪子,加簪謂之成人)。

  為什麼要名、字並舉?《顏氏家訓‧風操》篇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

  男女到成年時取“字”後,他的晚輩或後輩就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稱其“字”,以示尊重。

  名和字多有意義上的聯繫。例如諸葛亮,字孔明(大放光明);白居易,字樂天(居易,俟命之意,即聽天由命;樂天,安命也);蘇軾,字子瞻(憑軾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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