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和煤油燈幾乎是在20世紀初期同時進入到中國,是當時的奢侈品。煤油燈的品種多樣,而馬燈是其中的一個品種,它具有方便移動的特點,而在移動的過程中防風防雨,所以,大都點亮在戶外,而常用於軍中。不管是白軍還是紅軍、國軍還是共軍,都是軍中普遍的一種裝備。因此,現在的一些與紅軍或長征相關的博物館、紀念館中都有馬燈的陳列,有的還被列為三級文物。
馬燈中比較著名的是德國的「美最時」馬燈,它是20世紀初的德國產品,是清末民初在德國訂製並在國內銷售的一種照明燈具,由不來梅(Bremen)的美最時(MELGHERS)公司銷售到中國。
不來梅(Bremen)是最早開展對華貿易的一個德國城市,1861年由清政府與普魯士簽訂的《中德通商條約》中提及的「漢謝城伯磊門」即是漢薩城市不來梅的古稱。不來梅(Bremen)的製造業比較著名,奔馳汽車即產於此。
德國「美最時」貿易公司成立於1806年。Focke & Melchers是一家海運和貿易公司,成立於不來梅,創始人爲 Carl Melchers (1781 – 1854) 和 Carl Focke。其主要業務爲移民美國和運輸來自古巴、墨西哥和美國的貨物。
在1854年公司創始人 Carl Melchers 去世後,他的大兒子 Laurenz Heinrich Melchers 接管了美最時的業務,並開始進軍亞洲市場。
19世紀60年代,美最時洋行開始進入亞洲市場並與中國開展貿易業務,取得了極大的成功。1866年,美最時在香港成立首家亞洲分公司。此時中國市場成爲公司貿易業務的重點,同時停止了海運業務。
自1857年北德意志勞埃德公司成立之時,美最時便持有其公司股份,1887年,美最時成爲這家海運公司在中國和香港的代理商,在上海成立分公司。1910年在漢口等9個城市成立分公司。
「美最時洋行」是當時德商在中國經營的洋行之一,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後撤退回國,公司在中國和香港的所有資産均被沒收。
1918年,隨著 Hermann Melchers 去世,公司的家族管理模式也走向終結。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前,美最時重啓與中國的貿易業務,並開始食品和飲料的生産,經營青島嶗山汽水公司和美口酒廠等。出口至中國的産品主要包括燈飾、鍾表、攝像機、各類工具及硬件産品,而從中國輸送至歐洲的主要産品包括蛋類産品、毛皮、種子、動物毛發以及桐油。同時,美最時還經營港口設施和一般洋行的進出口業務,並代理德國北德輪船公司的遠洋航運業務,直到1945年才在中國結束業務。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1952年恢複與遠東地區的貿易,美最時成功重建香港分公司。不久之後,又在新加坡和吉隆坡成立分公司。美最時分公司網絡逐漸覆蓋了整個亞洲地區。
1968年,美最時與富樂斯多公司在德國埃森市成立合資子公司「美最時富樂斯多公司」,主要服務於亞洲市場,尤其是中國。由此將富樂斯多公司的投資業務強項與美最時在處理中國複雜業務方面的經驗完美結合在一起。
自20世紀70年代起,美最時在亞洲地區成立了多個銷售和營銷辦事處,包括韓國、中國台灣、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和斯裏蘭卡。在1970年在中國成立新分公司,中國貿易開放以來,美最時又在中國建立了多家分公司。爲充分利用亞洲和美國之間迅速發展的貿易關系,公司在舊金山成立分公司,業務活動也相應拓寬到美國和亞洲之間的貿易。
2016年,美最時迎來它在亞洲/中國市場上150周年紀念日。
美最時早期引進中國的主要商品有各種型號的馬燈、汽燈、汽爐、抽屜鎖、縫衣針、絨毛線、染料,以及各種高級化妝品和名貴補品,都具有豐厚的利潤。
「美最時」馬燈的構造
「美最時」馬燈通高47厘米,鐵質。燈的主體高39.5厘米,寬18厘米。分為底座、燈身、燈架和提梁四個部分。燈架的上端中間有一個環形提手,往上拉,可以提起玻璃罩,用火柴能夠在燈罩的下方點亮燈座上的燈頭。燈的底座是儲油罐,罐身直徑15.5厘米,高7.5厘米;罐上方中間的燈頭高3厘米;罐的一側有注油口,口上有帶螺旋的密封蓋。
罐上部中堅有一個托盤,上面有一個半圓形燈頭,燈頭的一側有調節燈芯高低(也是調節亮度)的旋鈕。托起燈罩的托盤上排列有5排通風的小圓孔;托盤的中間有直徑3.3厘米的圓孔,正好扣在儲油罐的燈頭上。玻璃燈罩的直徑下大上小;上方一側有「美最時」的廠家標誌——圖案為外面一圈圓形的裝飾,像光芒,中間的主體是手托着火焰的圖形。玻璃罩的上端有罩蓋,兩者之間約有1.5厘米的空隙,罩蓋有專門的設計以固定燈罩的上方,一側有一提手,向上提起可以更換燈罩,或拿下燈罩以擦拭燈罩上的煙灰。熱氣管伸入到燈罩內約10厘米。
燈架的上端中間有一個環形提手,往上拉,可以提起玻璃罩,用火柴能夠在燈罩的下方點亮燈座上的燈頭。
燈頭的一側有調節燈芯高低(也是調節亮度)的旋鈕
「美最時」的廠家標誌——圖案為外面一圈圓形的裝飾,像光芒,中間的主體是手托着火焰的圖形。
儲油罐罐身的一側下方罐體上有長方形的標牌,內有中文「美最時」的商標文字及其圖形標誌。其上方的中間是廠家的標誌,標誌的左邊有文字FEUERHAND(福伊爾手提燈,馬燈),右邊有文字Nr.201,應該是產品型號,兩側各有一個六角星。其上還有英文 MADE IN GERMANY(德國製造)。
「美最時」馬燈作為德國為中國定製的產品,當年中國也有模仿「美最時」生產的馬燈,而在平遙同一間店鋪中就可看到幾乎是同樣的造型與大小的國產馬燈,只是上面的標誌和文字不同。這如同當年中國為歐洲定製的瓷器一樣,帶動了歐洲瓷業的發展,並形成了如今世界上的高端瓷器品牌。遺憾的是,因為電和電燈的出現促使煤油燈和煤油燈製造退出了歷史舞台,人們難以看到這一馬燈的生產在今日中國的製造水平。
今天,「美最時」馬燈在德國還有生產,只不過變成了彩色的。拿當年國產的和原裝的相比,在工藝水平上卻有相當的差距。儘管如此,這也表明當年民族工業的起步與發展。原裝的「美最時」馬燈,體現了德國的工藝和製造水平,磨具的衝壓,部件之間的模壓與組合,設計精巧,嚴絲合縫。其精湛的工藝讓人嘆為觀止。此件「美最時」馬燈品相優良,如同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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